第一部分直接税也就是财产税和所得税的支持
下面我们来进入到具体各位大家的介绍,首先这部分是直接税也就是财产税和所得税的支持者,这本书介绍了8位支持这种观点的大家,今天我们来谈谈第一位,伟大的亚当.斯密。 亚当.斯密毫无意义是“最伟大的政治经济学家”(虽然熊彼得不这么认为),在古典经济学中他是无法绕开的名字,以至于后人无论怎么说都会有抄袭的风险。很有一些“天生不仲尼万古如长夜”的意思。 在介绍他的思想之前,我们首先简要介绍一下在他之前的税收理论是怎么样的。 我们知道,绝大多数税收形式很古老,现代税收的很多基本征收方法早在古代就已被构想出来。因此,尽管我们知道罗马人没有汽油税,但他们确实有针对双轮马车课征的车轮税;他们没有汽车牌照税,但对在路上通行的人们要征收通行费;他们也没有香烟税,却征收很多种国内货物税,其中以对食盐征税最为常见。没有一种负担沉重的税收制度是现代独有的。早在基督诞生之前,古希伯来人所缴纳的税收就占民众收入的40%,其中绝大部分献给了罗马。因此希伯来人有理由梦想,有救世主能来帮他们卸下这一重负。在著名的法国大革命时期,法国人的税负甚至更重——有历史学家指出,当时他们的税收占收入的81%。 人类通过最聪慧的头脑,一直在寻找既能最有效地筹集资金又能让人痛苦最小的征税方法。就像英国经济学家哥尔柏曾经说的话:“税收这种技术,就是拔最多的鹅毛,听最少的鹅叫。”但没有一种方法能够隐瞒这样一个事实,即税收只能直接地或间接地来自人们挣到手的收入。 对无负担的税收方法的探索,还会在下述方式的基础上继续进行下去:政府印制钞票、设计巧妙的方案将税负转给外国人、想方设法隐瞒本国国民所承受的负担等。但就一般情况而言,政府和个人一样,想不付出代价就有收获,都很难获得成功。 具体到十七世纪,当时英国流行的是重商主义,正如其名称所显示的,极为重视英国在国际商业竞争中的成功,关心如何鼓励出口并追求贸易的顺差。公众也纷纷期待,政治家们能够用才智和技巧引导经济朝着这一方向发展。由此,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套精密的用以调节和激励生产的控制体系。那时有大量的争论集中在以下问题上:在国际竞争中,为了获得胜利,更有利的经济策略是实行高工资还是低工资?(我国即使现在也有人口红利、低工资优势之类的提法) 与重商主义相对应的是税收受益理论(thebenefittheoryoftaxation)。按照该理论的说法,一个人应该根据自己从政府服务获益的大小来纳税;衡量政府给某人带来的益处的最好方法是此人的消费。托马斯·霍布斯在他的《利维坦》书中就是这样表述的:“征税的平等性,体现在对消费品征税而不是对人群中消费同样消费品的富人征税;原因在于,如果对富人征税,不就意味着对一个拼命劳动、节约劳动收入、很少消费的人多征税,而对那些懒惰的收入少的并将所有收入都消费掉的人少征税吗?前者并没有比后者从国家保护中获益更多啊!” 绝大部分学者更倾向于对奢侈品征税,尤其是进口的奢侈品。甚至,也有些学者建议对生活必需品征税,他们觉得这样可以促进纳税人在消费时节约、谨慎,并提高他们的劳动效率。但是也有反对者提出了“不能从裸体照身上剥衣服理论” 其次,在这种情况下,亚当.斯密在年仅27岁时写了《道德情操论》。 《道德情操论》的价值主要是因为它阐明了经济学和伦理学这两门学科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关系。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样的关系可能会有所弱化,但直至今日仍令人瞩目,尤其是在财政方面。其主要内容如下: 1.尽管斯密是传播经济自由的伟大使者,但他同样认为,人在运用这种自由时要受到法律和众多道德准则的约束。 2.斯密认为,普遍的行为规范是必要的,这些规范必须具有即使是中立者也赞同的性质。行为规范的力量可以借助宗教的帮助而变得更强大,但它必须独立存在。 3.斯密在后来的著作中提出以下看法,即幻觉常常是有益的;同样地,追求财富的人所拥有的贪婪品性也是有益的。追求巨额财富的人,在获得财富时很少会感到满足;但在此过程中,他不经意间带给了别人真正的满足。 斯密经济学的宇宙观,可以从《道德情操论》一书中看出萌芽。在那本书里,他被经济世界的秩序及其与自然之间的内在统一深深打动,不过他也看到这一秩序也是由同时遵循道德行为准则的人创造出来的。 再次,我们来看看伟大的《国富论》。这部巨作是他在法国结识了几位重农派的领袖并交流观点后,回英国花费十年来撰写的。 在《国富论》涉及众多普遍性问题中,我们可以先来看看自利动机问题即“经济人假设”,他与我们关心的问题相关同时也被最惹人讨论。其核心内容是: 个体总是或者也许主要是:(1)知道他们的自我利益所在;(2)受他们的自我利益驱使而服务于公共利益;(3)因为受他们的自我利益驱使而遵循一种根源于自我利益的固定模式。 这种说法并不正确,但是它奠定了经济学最重要的假设:理性人假设的基础。 在政府在经济中角色这个税收核心问题上,他不仅激烈地反对重商主义时期政府对经济的高度管控行为,而且大力赞成最小政府理念。不过同时他也不是无政府主义者,他承认这提供司法、安全和公共工程等方面,政府不可或缺。将自由放任政策推崇为普遍原则,而只列出少数一些例外。这些例外包括邮政、受政府支持的强制教育、利息的立法限制、银行监管等。可以为古典学派做些辩护的是,尽管他们对政府的作用表示怀疑,但还是以实用主义的态度对待它;而这样的态度实际上贯穿了英美国家的历史,从未有明显的中断。不过,古典学派对政府存在着相当大的偏见,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在《国富论》的第五部分专注的探讨了财税问题,其系统的阐述了著名的税收四准则,这些理念一直流传使用至今。 第一,落在每个人身上的税收应该是平等的或公平的“就像一大块共有用中每个人承担的份额,应当与各自从这块地产中所获利益成比例”进一步地说:“每个国家的国民上缴给政府的捐税,要尽可能地与他们各自的能力成比例;换言之,就是要与他们在国家保护下各自取得的收入成比例。 第二,税收应该是确定的而非任意的,“对纳税人和其他任何人来说,它都是清晰、明白的”。否则,纳税人就会遭受横征暴敛。 第三,就征稅的时间和方式而言,税收应该是便利的。 第四,税收应该是经济的;也就是说,征收成本不能太高,对纳税人不得有不恰当的妨碍和刁难。 即税收的公平性、确定性、便利性、经济性。 尽管公平性是第一位的,亚当斯密本人也强调了确定性,认为“程度大的不公平性比程度小的不确定性带来的祸害要少”。同时虽然第一准则看起来是赞同比例课税,但是实际上他更中意的是累进课税,甚至是超额比例课税,即对超出基本免征额的部分按比例课税。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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