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勋独立宣言与美国的立国精神兼论潘
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爱心公益 http://pf.39.net/xwdt/170110/5197605.html 本文为世界文明的阅读与行走《飞跃年》(THEFIVETHOUSANDYEARLEAP―28GreatIdeasThatChangedtheWorld)读书会预热讲座的录音整理(下),王建勋老师主讲,主题为“《独立宣言》与美国的立国精神——兼论潘恩的《常识》和思想。” 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潘恩的《常识》。这本小册子大家也不陌生,很多年前就已被翻译成了中文。其语言优美、辞藻华丽。我不知道大家读《常识》的感受是什么?反正我最早读到的时候,给我最强烈的感受就是这本书的煽动性非常强。 潘恩年出生在英国。年美国独立革命的前夕才在富兰克林的帮助下移民到美国。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英国认识了富兰克林,富兰克林对他非常欣赏和提携,就帮助他去了北美殖民地。 他本人的出身不是特别好,很小就当学徒工,没有什么特别正经的工作。对英国的上层和贵族比较痛恨,他自己的人生不是特别顺利。到了北美之后,他凭富兰克林的推荐信做了一份杂志的编辑,成了一位很有名的政论家。从《常识》这本小册子就可以看出,他写政论的水平非常高。 潘恩本人的思想水准不是特别高。他不是一个非常有思想的人,不是一个有原创性思想的人。他的优势是笔头厉害,文章有煽动性。 首先,他是一个激进主义者,他的思想很大程度上受欧洲大陆启蒙运动的影响,特别是卢梭、伏尔泰等人的思想对他影响很大。他是一个理性主义者,一个唯理主义者,一个理性至上主义者。他也是一个自然神论者,甚至有人认为他是一个无神论者。 他对法国大革命非常赞赏。在法国大革命之后不久,柏克写了《法国大革命反思录》,批判法国大革命。潘恩立即写了一本小册子《人的权利》来批评柏克。他对法国推翻一切旧的传统、习俗、法律等非常赞赏。他觉得那是一个腐朽的君主政体,没有什么好的东西值得保留。从《常识》当中,我们可以发现他对英国政体基本上也是持这样的一种看法。他对贵族和君主制非常痛恨,对封建社会、封建体制非常痛恨。 他对宗教也有很多的批判,这在《常识》中表现的还不明显。但从他后来的一些讨论理性、讨论宗教的小册子当中,他对宗教有很多的批判。他相信人的理性,认为一切都应该用理性来衡量和判断。所以他是一个唯理主义者。 其次,他是一个乌托邦主义者,一个平等主义者,一个民主主义者。他认为一个社会越民主也好。在《常识》当中他写到自己构想的民主,认为政府必须体现民意,每年选举一次。他是一个民主的捍卫者,但对民主所带来的问题、民主可能导致的多数暴政缺乏认识。 第三,潘恩是倡导福利国家的先驱。那时候还没有福利国家的概念,但是那时候他已经鼓吹要给穷人最低收入保障,对富人征收遗产税等。如果用今天左右的标准来划分,他是一个典型的左派。他很多社会经济方面的主张,都体现在今天的所谓福利国家当中,包括财富再分配,对富人多征税,给穷人最低收入保障等。 潘恩的为人不是特别好。他虽然对美国独立、美国革命有很大的贡献,按说美国的国父们都应该很尊重他。一开始确实是如此。华盛顿、亚当斯等对他都有很高的评价,赞扬他对美国独立功不可没。甚至有人讲,如果只有华盛顿的枪杆子,没有潘恩的笔杆子,美国革命也成功不了。因为正是他的《常识》让当时很多犹豫不决的人,想要和解的人都站到了独立一边。这在当时的环境下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当时还没有系统的讨论为什么美国要独立的小册子。《常识》的确是第一个,出版之后立即洛阳纸贵,对殖民地的民众起了相当大的鼓动作用。现在有人说潘恩是政论家的先驱,这是有道理的,因为在此之前,人们很少像他这样带着强烈的情感写政论文章,其表达方式异常简明、通俗易懂。 后来他跟很多人关系都闹僵了。法国大革命之后他去了法国,还被选为国民大会的议员,这非常可笑,因为他根本就不是法国公民。可见法国大革命之后,不管是立宪,还是建国,有多么的轻率。因为潘恩支持法国大革命,鼓吹大革命,所以当时在法国大受欢迎。但是后来不久,罗伯斯庇尔就把他逮捕了,并准备很快处决,幸亏当时美国驻法国大使詹姆斯·门罗,后来的美国第五任总统,想方设法把他救了出来。出来后,他因为乔治·华盛顿没有及时搭救他,对华盛顿耿耿于怀,以至于后来两人关系闹僵。年,他回到美国,已经不受待见。他年去世,据说只有六个人参加了他的葬礼,其中包括两个黑人,非常凄凉。 我们现在讲讲《常识》。这是潘恩最有名的一本小书。《常识》这本书其实就讲了三点:第一,英国的政体很糟糕;第二,英国国王就是暴君;第三,不要和解,只要独立。 一开始他讨论英国的政体,我们为什么需要政府等等,看起来很像一个学识渊博的政治理论家。但和那些高水平的政治思想家相比很粗浅,他提出的政治理论没有什么新鲜的东西。包括他对英国政体的批评也存在很大的问题。比如,他说英国政体为什么很糟糕,因为它很复杂。他喜欢的政体就是简单。那为什么政体要简单?因为简单的政体你一看就知道一旦出了问题,谁应该负责某个事情。他说专制政体虽然糟糕,但有一个优点,就是简单。英国的政体完全没有这种优点。 潘恩说:“英国的政体极其复杂,以至于在整个国家遭受了多年痛苦之后,还弄不清楚问题的症结之所在。一些人说在这里,另一些人说在那里,而且每一个政治医生都会开出不同的药方。”他对英国政体的这种复杂性非常反感。而在我看来,英国政体是复杂,但那是历史形成的产物,是几百年斗争和反复博弈的结果,是一步步演化和妥协的产物。所以,它当然很复杂,里边既有国王,也有议会。议会里面还分上院下院。上院是贵族,下院是平民等。潘恩非常不喜欢这种政体,认为一旦出了事,搞不清楚到底该那个机构负责。 他认为英国政体很糟糕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国王是专制的,贵族(上议院)也是专制的,贵族和国王还都是世袭的,跟人民没有关系,从根本上看他们对促进国家的自由毫无益处。只有下议院有共和的成分。英国的自由完全取决于下议院。柏克跟他的看法恰恰相反,柏克认为国王和贵族虽然是世袭的,但对于维护英国社会整体的平衡和稳定必不可少。如果没有国王和贵族,只有平民,在他看来非常危险。这恰好是英国混合政体的好处。 混合政体从亚里士多德以来,被人们认为是最稳定、最安全、对自由保障最好的政体。从亚里士多德到孟德斯鸠,基本上都持这样一种观点。但是潘恩截然相反,他反对这种混合政体。他反对这种由三种不同的成分组成的英国政府。 第三个理由,他认为有人说这三种力量构成一种相互制衡的观点是错误的。他说,要么这些制衡毫无意义,要么它明显自相矛盾。如果三种不同的权力制衡的话,你怎么才能制衡呢?有人说下议院可以监督国王,他认为下议院要监督国王的话,必须首先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如果没有人监督的话,国王是不可信任的。换句话说,对绝对权力的渴望是君主政体的通病。其次,被任命监督国王的下议院议员,要么比国王更聪明,要么比国王更值得信任。在他看来,如果下议院要监督国王的话,你必须满足这样的前提条件,你才有资格监督。否则,你监督啥呀?如果说你不比国王更聪明,你凭什么有权利监督他呀?他说,当同一个政体赋予下议院监督国王的权利,允许他们控制物资的供应之后,却又赋予了国王牵制下议院议员的权利。允许国王否定他们提出的法案,就是否决权。他认为这又假定了国王比那些本来应比他聪明的人更聪明。他说,你让下议院的议员监督国王,现在又反过来让国王监督议员,还让他拥有否决权;你一会儿认为下议院议员比国王更聪明,一会儿又认为国王比下议院议员更聪明,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显然,潘恩不理解三权分立和分权制衡的运作机理。不是说让一个监督另一个,监督的人就必须比被监督者更聪明,而是两者之间必须相互监督,如果只能是一个监督另外一个的话,那享有监督权的一方肯定就权力做大了,因为另外一个不能监督他呀。为什么要相互制衡?一个必须得制约另一个,那反过来也被制约。 潘恩显然没有好好地读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中关于三权分立的理论,当然要相互牵制。今天我们看美国的这个三权分立就是如此。比如说国会和总统之间,国会可以弹劾总统,但总统对国会的立法也享有否决权。司法机构也是一样,法官是由总统提名,由参议院来批准。反过来,司法权又可以制约总统和国会,有权判决总统的命令或国会通过的法律违宪,有权进行违宪审查,可以审判总统和议员,如果他们涉嫌违法犯罪的话。可以看出,美国的每一个机构和另外一个机构之间都有相互制约关系,你可以制约我,我也有手段制约你。正是通过这种相互制衡,相互牵制,公民的自由和权利才能得到保护。用麦迪逊的话说:用野心来对抗野心,用野心来抗衡野心。如果你赋予一个部门或一个机构野心的话,那必须让其他部分或机构也有同样的野心,才能相互制约。潘恩显然不理解这一点。所以他说英国相互制衡的制度是愚蠢的,是没有意义的。 还有很多地方都体现出来潘恩的政治理论水准是比较糟糕的。比如,他说:“聪明的的民族是不会给予这样的权力的,而且任何权力,如果还需要有人牵制,就不可能来自上帝。”在他看来,如果权力是上帝赋予的,那么这样的人的权力就不需要受到限制。他的看法显然是很荒唐的。任何人的权力,不管它来自那里,都需要受到限制。毫无疑问,不受限制的权力,一定会变成专制。 另外一个方面,他批判英国政权糟糕就是说,在这三种因素当中,即国王、贵族、平民当中,国王的权力,毫无疑问在他看来是最显赫的,另外两种权力其实都被国王给遮蔽了。因为国王想干什么,他们阻挡不了。他说,贵族和平民任何一方其实都不能真正阻挡国王想干的事,没有真正的力量能牵制他。更何况国王还是世袭制的,只会更加糟糕。不仅他当国王,他死了之后,他的孩子还当国王,难道他们的孩子更加聪明,更加英明伟大,凭什么要一直干下去?凭什么不能由老百姓通过选举或者抽签的方式来决定? 批判完英国政体之后,他接着讲英国国王就是个暴君。他说,你看看英国国王干过什么好事吗?我们有什么好的国王吗?我们从诺曼底公爵征服以来,几乎都是糟糕的国王,贤明的国王少之又少,更多的是邪恶的国王。他们都很糟糕、无能、没有什么本事。英格兰在他们的压迫之下,痛苦的呻吟。不知道如果当时欧洲大陆的民众听到这话是何种感受,因为在他们看来,英国是一块自由之地。 潘恩说:“然而世袭制影响人类的主要方面不是其荒诞性,而是危害性。假如他能够保证继承王位的是人是一些优秀、睿智的人,它当然可以拥有神权的印记。然而,当它把大门向愚蠢、邪恶,切不适合的人敞开时,他就具有压迫的特点。那些认为自己生来就具有统治别人的权利,别人生来就应该服从他们的人,很快就会变得傲慢起来。因为从小就与别人不同,他们的思想早就被妄自尊大毒害了。他们生活的圈子与外面的大世界有着如此本质的不同,以至于他们很少有机会去了解整个世界的真正利益所在。在继位后,他们通常是整个国家里最无知、最无能的人。”可见,他对世袭制是多么痛恨。所以,在他看来,必须反对英国国王,因为他就是一个暴君,北美殖民地到现在有这么糟糕的处境就是英国国王造成的,所以,北美殖民地民众的目标应该直指英国国王,应该反抗他,和英国脱离关系。 《常识》第三个核心内容:不要合解,只要独立。 当时还有很多人在做着和解梦,潘恩告诉他们,和解一点好处都没有。不要期望我们今天和解了,将来就能得到自由。那不过是个权宜之计。即使英国国王现在改变他统治的一些方式,但是早晚有一天他还是会在殖民地推行暴政,剥夺我们的权利和自由,这是早晚的事。长痛不如短痛,我们还不如现在就和他一刀两段,使我们的子孙后代免受他的奴役。他呼吁立即召开会议,制定大陆宪章,联合起来。他说,殖民地现在的优势就是我们能联合,只要我们团结起来,就肯定能够战胜大英帝国,能够宣布独立并实现我们的目标。 以上三个方面可以说就是《常识》这本小册子的核心内容。当时殖民地的民众听到这种振聋发聩的这种声音,看到这种煽动性的文章,很受鼓舞。本来很多人还在犹豫不决,还在想方设法的企图和解,现在一下子就被潘恩一拳击醒。我们不再妥协,我们要独立。这是我们唯一的选择! 这就是为什么有人说,没有潘恩的《常识》,美国革命也许会半途而废啊,不一定能够打败大英帝国。这话可能有他一定的道理。但是从根本意义上讲的话,我们也不能说,主要是因为潘恩的《常识》,所以美国才取得了独立革命的成功。我觉得这是一种非历史的看法,虽然《常识》起了很大的作用。比如,华盛顿在士兵面前阅读《常识》当中的一些话,很鼓舞士气。但从根本上讲的话,绝不是说没有这本小册子的话,美国独立就不会成功。 因为当时殖民地的很多国父们,他们早就认识到,如果不独立的话,可能没有其他的渠道能够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从一七六零年代开始,就是此前十几年的时间,他们已经发现英国国王、英国的政府不断的在殖民地得寸进尺,制定了一个又一个的法律,增加他们的税收、限制他们的自由和权利等等。他们其实早就在琢磨该如何对待英国。 而且,当列克星敦的枪声响起了之后,更多的人已经感觉别无选择,大陆会议也已多次讨论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说潘恩的《常识》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绝不可以说没有《常识》美国人就不会走独立这条路,独立就不会成功。美国独立战争能够成功取决于很多因素,甚至包括美国独特的地理位置,和英国隔着巨大的大西洋,英国要打场仗很不容易;殖民地的民众人人都有枪,以及他们热爱自由的精神等因素,促成了美国的独立。从独立后制定的《美国宪法》来看,美国国父们政治理论是一流的,他们的政治实践经验也很丰富,所以,美国革命的成功并非偶然。 好,关于《独立宣言》和《常识》,我们今天就分享到这里。盼望在接下来几个月里,我们一起阅读、讨论《飞跃年》这本书。 书友胡涌提问: 1、《独立宣言》开始说:“在有关人类事务的发展过程中,当一个民族必须解除其和另一个民族之间的政治联系……”。但在后面又说:“我们恳求他们念在同种同宗的份上,弃绝这些掠夺行为……”。为何前面说北美殖民地与英国是两个不同的民族,后面又说二者是同种同宗;他们之间到底算不算是同一个民族? 2、《独立宣言》和《常识》都把北美殖民地与英国分裂的原因归罪于英国国王的独裁暴政,但在君主立宪的政体下,英国首相和议会都没有责任吗?历史学家,特别是20世纪后期的一些史学家对乔治三世多抱同情态度,并没有把他评价为实行暴政的独裁者。这种认知上的差异如何解释? 王建勋老师回复: 谢谢胡涌朋友,您提的问题非常好。第一个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讲,是翻译的问题。这句话的英文原文是,Wheninthecourseofhumanevents,it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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