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观自由美国的诞生
北京治皮肤病医院 http://news.39.net/bjzkhbzy/180906/6508755.html 最近在看林达的一套书——《近距离看美国》,其中第四本详细阐述了美国独立战争和制宪会议前后美国制度的诞生,对于我认识美国的自由主义政治理念和民主政治发展大有裨益,本文谨作为一篇读后感。 独立战争以前的美国土地上有13块属于英国的殖民地,由于殖民地纳税却不享有同等的权利,美英之间发生了冲突。这种冲突本质上来说,并非是因为英国对殖民地的经济剥削,而是因为深受启蒙思想洗礼后的殖民地对平等、自由权利的声索没有得到满足,那句“无代表、不纳税”就体现了这种权利意识——即如果殖民地人民在英国下院没有代表席位,那殖民地就拒绝纳税。并不是所有人都支持独立,独立也只是殖民地争取权利的手段之一。 独立战争以前,美英乃至美欧之间存在经济、思想、文化上的密切往来,美洲殖民地的农业经济为英国工业经济提供着初级产品,同时美洲殖民地的精英们也接受英法启蒙思想家的思想教育,“天赋人权”、“人民主权”、“权利平等”、“分权制衡”等等一系列思想传入美洲。 有人说,美国是个被设计出来的国家。在之前我想当然地认可了这句话,但现在忽然感觉这句话并不严谨。我一直感喟美国民主政治制度的完美和稳定简直像教科书一般,但这种无语绝伦的政治制度优势,除了被设计之外,也有一定的偶然性和不可复制性。美洲13块殖民地在制宪会议前已经为民主制度的孕育积累了相当丰厚的条件,这种条件的确有被设计的土壤。总结一下的话,其实就是单薄的历史包袱、单纯的政治生态、单一的经济基础和丰富的制度实践、完美的绅士品德、充分的实践修正、难得的楷模先风。美洲土地毕竟是被开发不久的土地,没有英法那样深厚的政治史,没有君权与民权、贵族和贫民、保守与改革的长期分歧、对立和冲突,也就没有改革与创新的历史包袱,不需要现实与历史的妥协。但是,英法几百年民主演进和启蒙思想的传播却又为美洲民主提供了丰富的实践借鉴和思想启迪。 美洲的13个殖民地,宛如13个国家。在英国统治时期,由于远离英国本土,殖民地就享有高度自治的权利,故而13个国家也逐步尝试建立民主政治制度,包括在如何制定宪法、如何分权制衡等等方面的13种实践,为后来的制宪会议提供了难得的经验。 在独立战争后,13个国家各自过上自己的生活,根本没有建立“合众国”的打算,在从独立战争胜利到制宪会议的几年间,13个国家摆脱英国统治后更加大踏步的政治实践进一步积累了年为美利坚共和国建章立制的政治基础。亚当斯、杰弗逊、汉密尔顿等人,都在这13个洲坎坷的政治实践中发现了很多问题——比如,多数人的暴政和个人当权一样可怕。 所以从实践上来说,年制宪会议绝不是没有基础的“空中花园”,而更像是13个国家长期实践后的经验总结,再加上了几十个思想精英的政治智慧。 在此基础上,更难得可贵的是建国精英们无私的品格、多元的思想、包容的品质——也正是这些残留的古典绅士的高风亮节,保证了从制宪会议到最初几任总统期间美国民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譬如,华盛顿在领导完独立战争后并没有谋求一官半职,甚至没有从中领任何薪水,就在战争结束后把权力交给大陆会议,然后回家种地了;在制宪会议上,华盛顿作为主持人几乎一言不发,以避免自己的声望影响13州代表的观点表达;华盛顿任总统后,能够选拔与自己意见不同的人进入内阁,并任职2任后主动不连任;等等。但华盛顿并不是孤单的“绅士”,包括杰弗逊、亚当斯等人也都是如此,将自己的品德看得高于一切。 亚当斯作为华盛顿的副总统,本来是个非常有思想、非常能表达、非常有雄心的人,但是在担任副总统期间,他却克制自己的雄心,隐藏自己的思想,全面支持总统的决定,其“耐得住寂寞”的做法为后世所有的副总统建立了表率,直到今天美国的副总统都非常低调地作为总统的帮衬。 这一切都是源于当时的绅士精神。当时的美国并没有政治家和政客,政治生态非常单纯,无论是制宪会议的代表还是后来的内阁阁员,大多数都是类似欧洲贵族的精英绅士,都是些思想家,这带来的就是他们对个人品格、荣誉的高度信仰,甚至曾发生了汉密尔顿和波尔的决斗——这种传统的绅士之间解决矛盾的古老办法。 正是有这些品德高尚的精英把持着进程,13个州才能够在制宪会议上达成无比艰难的妥协,才有了建国之初哪怕是制度充满漏洞,但也没有人去钻制度漏洞、反而极力修补漏洞。 应该说,美国建国先贤的伟大品格和深邃思想几乎是现代政治里最后一点品德之光——从此之后的民主政治再也不会过多重视政治家的私德。但也靠着这点罕见的道德之光,这些先贤们敲定了美国的宪法和政治框架,并在此后几十年的时间里通过实践不断完善,进而成功在肮脏政治到来前补齐了制度的短板。美国的制度之伟大,在于他对个人权利、自由的保护,就是杰弗逊在《独立宣言》里所写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种源于启蒙时代的人类解放思想,对当时美国的建立起到了根本性的影响。当时的美国之所以要独立,是为了保护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几年后13个州要建立合众国,也是为了保护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再往后,无论是联邦党人还是反联邦党人,虽然政见不同,但其目的也同样是为了保护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可贵的,就是如前所述——一群道德高尚的思想家来设计、实践、完善着制度,以实现他们共同的理想——保护人民“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什么是权利?这里的权利就是人的“自然权利”——人生而平等,拥有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什么是自由?大概就是人的思想自由(特别是宗教自由)、表达自由、生活方式自由,乃至于上升到宪政自由,等等。 难得可贵的是,在自由上,建国先贤们敏锐地认识到自由不是无限的,也是有边界的,美国要保护的是每个人的自由;更难得可贵的是,对于民主,也有人意识到民主不是简单的“多数决定”,而是要避免多数人的暴政,避免极端的民主,保护少数的利益。这才有了参议院和众议院的互相制衡、以及后来通过司法权对立法权进行制衡,以避免立法权变成民主暴政的机器。 美国的民主制度为何如何完美而稳定?我们不得不佩服当初那些先贤们,他们超越时代地看到了正反两方面的问题,从而在制度设计上避免了他们能够想到的所有“危险”——不仅指的是对总统的不信任,更有对绝对民主的不信任。 应该说,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对自由的追求,是美国建国的目的,也是美国发展的目的。分权制衡,成了美国制度设计里最关键的原则。但最初,这种分权制衡并不完美,尤其是司法权真正发挥作用是到了年。但随着这种制度在实践中逐渐完善,美国的分权制衡充分发挥了抑制个人权欲膨胀、保证权力结构稳定、协调社会各方利益的作用。不管总统是水门事件的尼克松,还是年煽动民粹的特朗普,在美国宪法至上的政治文化和“收银机”一样的运行机制下,都受到制度的严密约束,不可能产生“国王”,也很难产生“多数人的暴政”。 两党政治虽然出乎华盛顿等人意料,但是也成为美国政治制度的一部分,它体现的是反对派的制衡与多元声音的表达,能够让美国政治走向中庸、而不是极端,开启民智后的选民成为维持政治“中庸”的最大力量。这才是美国民主最强大的地方——他通过制度文化的培育和完美的制度设计,使美国政治的演进非常稳定、协调。美国的民主制度是世界民主史上的创举,是极其罕见的成功民主实践,其制度设计堪称完美,其对人民权利的维护写入了制度的骨髓。当我们在21世纪回看杰弗逊的《弗吉尼亚笔记》,依然能够看到古典绅士思想家们对权利、自由的高度尊重。多年来,美国何以伟大,美国何以成为世界霸权?在年制宪会议上,已经描绘了今日美国之蓝图。只有美国的制度没有改变,则美国的强大无法改变。(完)烟梦如斯欢迎打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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